上海高院发布虚拟货币处置新规:冷钱包+执管分离,能否破解"扣押容易变现难"困局?
2026年,涉案虚拟货币处置迎来关键转折点。
一个尴尬的现实
上个月,我跟一位在司法机关工作的朋友聊天。
他说了句话让我印象深刻:
"现在扣押虚拟货币不难,难的是怎么卖出去。"
确实如此。
过去几年,随着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高发,各级司法机关扣押的虚拟币数量惊人。比特币、以太坊、USDT……数字钱包里的资产越来越多,但如何合规处置变现,却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。
扣押容易,变现难。
这是业内人士的共识。
上海出手了:最系统的规范性文件
就在今年2月9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了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:
公开发布《关于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执行工作指引(试行)》。
这是迄今为止,国内高级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层面针对网络虚拟财产(尤其是虚拟货币)发布的最为系统和细化的规范性文件。
简单说,这是目前最详细的"操作手册"。
那么,这份《指引》到底说了什么?
亮点一:强制使用冷钱包
《指引》第15条明确规定:
"人民法院扣押虚拟货币的,应当配备冷钱包。"
"扣押的虚拟货币应当从持有人的钱包、中心化交易所等地址转入人民法院专门设立的冷钱包中存放。"
这意味着什么?
以前扣押虚拟货币,可能就是记下私钥或者冻结交易所账户。
现在必须转入法院自己控制的冷钱包。
冷钱包是指私钥存储于离线设备、不连接互联网的钱包形式。它的核心优势在于隔绝网络攻击风险。
这一规定,从技术层面切断了资产被远程盗转的可能,也从制度层面确立了司法机关对涉案财产的独立支配权。
彻底消除了"扣押在名、控制在人"的漏洞。
亮点二:执管分离+多人多锁
《指引》第16条规定,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保管虚拟货币时,需建立:
- 执管分离:执行行为与保管行为分开
- 多人多锁:借鉴金融机构双重授权原则
- 相互监督:各方主体形成制衡关系
这个设计很有针对性。
我接触过一些案件,处置费率竟然高达35%。
价值一千万的虚拟货币,处置后回款只有650万。
剩下的350万,都作为手续费被处置公司收走了。
惊人的数字背后,正是缺乏规范监督机制所带来的制度代价。
《指引》确立的这些机制,有望从源头上压缩委托保管环节的腐败空间。
北京模式:从"无法处置"到"24小时变现"
就在上海发布新规的同时,北京也在探索另一条路径。
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合作,首创了一套全新的处置模式:
"境内委托、境外处置、闭环回流"。
具体操作是:
- 公安机关将涉案虚拟货币实物委托给北交所
- 北交所选定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检测、接收、移交
- 通过香港合规持牌交易所公开变现出售
- 履行外汇管理审批手续后,结汇转入公安机关涉案款专用账户
- 上缴国库
这个模式的亮点在哪里?
合规: 境外持牌交易所+严格反洗钱审查
公允: 科学定价,设置保留价,以最优报价成交
安全: 全程风控+110%履约保证金+公安部技术支持
高效: 24小时内完成检测移交、询价交易、结汇入账
从"无法处置"到"24小时变现"。
这是一个质的飞跃。
但问题来了:境内拍卖 still 卡壳
上海新规和北京模式,都代表了积极的探索。
但一个根本性问题依然没有解决:
境内直接拍卖或变卖虚拟货币,仍然面临法律障碍。
今年2月6日,八部门联合发布的"42号文"(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》),虽然废止了2021年的"9.24通知",但对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在内地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的定性,并未改变。
这意味着:
- 法院若在境内公开拍卖比特币,本质上是法院在境内从事"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"
- 这与"42号文"界定的"非法金融活动"直接冲突
- 委托第三方机构拍卖,同样面临场地、竞拍者身份、反洗钱等一系列问题
《指引》花了大量篇幅描述境内拍卖、变卖方案,但在现行监管框架下,这些路径的可操作性存疑。
这是一个尴尬的现实。
未来在哪里?
那么,出路在哪里?
我认为有三个方向值得关注:
1. 境外合规处置成为主流
上海宝山法院2025年9月的案例已经证明:
"境内委托、境外处置、闭环回流"是可行的。
随着北京模式的推广,这一路径可能会成为主流选择。
2. 全国统一规则呼之欲出
最高法已将"涉案虚拟货币处置"列为新情况、新问题,需要提升处置能力、完善规则。
未来极有可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处置模式,甚至是处置平台。
上海和北京的地方探索,正在为最终出台全国统一规则积累宝贵经验。
3. 技术与制度的双轮驱动
冷钱包保管机制、多重签名技术、区块链溯源……
技术进步正在不断完善虚拟货币处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。
而制度层面,从地方规范到全国规则,也在逐步成型。
技术与制度的双轮驱动,将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。
结语
涉案虚拟货币的合规处置,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。
它涉及技术、法律、金融、国际协作等多个维度。
上海的新规和北京的创新,都是有益的探索。
但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:
真正的考验,在于实务操作。
规则先行只是第一步。
这些新规能否真正落地,能否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,还需要时间的检验。
正如那句话所说:
"徒法不足以自行。"
《指引》的生命力,最终须在实务中接受检验。
我们且拭目以待。
【推荐阅读】
- 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执行工作指引(试行)》
- 《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》(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×北京产权交易所)